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xml:namespace>
问题编号: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列入省级编号第5项、列入市级编号第5项)
反馈问题:绿色发展约束性指标落不下去。《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是全省‘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包含资源环境10方面16项约束性指标,本应是刚性要求,但一些市州出台的规划纲要却打折扣,资源环境类约束性指标内容普遍存在缺项漏项或降低标准的问题。
整改目标:强化绿色发展各项指标的刚性约束作用,将兰州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缺少的耕地保有量这一指标,纳入兰州市“十三五”规划纲要之中。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整改情况:制定《关于耕地保有量指标未纳入兰州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的整改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定通过后将耕地保有量这一指标补充纳入兰州市“十三五”规划纲要之中。2020年11月24日,《关于耕地保有量指标未纳入兰州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的整改方案》经市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12月26日,《整改方案》经市委第171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12月29日,《整改方案》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审定通过,耕地保有量这一指标补充纳入到兰州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当中。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整改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1月20日。
受理部门: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整改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8760488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637号
邮政编码:730030
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14日